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1日   点击人次: 1574   

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

医大学工〔201887

各学院(部),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文件(见附件),为做好我校2019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我校选调生分配名额10名,均为党政类岗位,无限定学历,其中沿海类5名、山区类5名。沿海类指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山区类指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含专升本),研究生必须是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定向、委培以及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定程序开展选调工作。

1.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5日24:00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校将对申报资料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得推荐报考;如存在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填报志愿:我校学生均报名党政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报名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

根据我省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考生须交报名费10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学生工作处复核并盖章。个人在参加笔试该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网报名。(3)由高校党委负责,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高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推荐计划数1:10 比例和男女合适比例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后确定。(5)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6)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高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并要求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7)各高校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8)考生于2019年1月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9)2019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由高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系统账号密码,以便今后查询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考察人选、体检结果和录用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减免费用申请书等均须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保持纸面整洁。

2.统一组织考试。2019年1月20日(星期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

3.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生类别、报考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按选调计划数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名单,于2019年3月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名单。

4.深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于2019年3月至4月,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人选。

6.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相关高校对应届毕业生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7.组织体检。由省委组织部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应届毕业生须准备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用),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8.决定录用。对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发出选调录用通知。应届毕业生由有关高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未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选调对象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录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四、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深入宣传。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从源头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宣讲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特别是山区生源的男生积极报名

2.精心组织,严格审核。选调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各学院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选调生的资格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

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劲龙,联系电话0591-22862539。

 

                       中共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