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4日   点击人次: 378   



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改革,培育校园创新创业创造文化,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激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创造实践,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闽医大〔2017〕71号),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创业团队和个人(含2019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奖学金

每年评选30人,每人奖励2000元,申报人须相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运营报告、论文期刊或用稿通知、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复印件等材料。

(二)十佳创业团队奖学金

获评的每个团队奖励5000元。申报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运营报告、项目经营活动的业务合同、赛事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材料。

(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奖学金

对2019年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给予2000元奖励。申报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运营报告、入驻协议复印件等材料。

(四)企业注册项目奖学金

项目须在2019年11月14日前完成企业注册手续,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奖励。申报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股份证明文件)、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的业务合同、企业运营报告等材料,申报人若为占股30%以上股东的,需提交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的正式佐证材料。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评选学年内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二)申请“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奖学金”的个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创业项目完成企业注册,经营运行情况良好,申请者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申请时应提供运营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2.在《福建医科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创新创业类学术论文,或论文入选高层次学术会议论文集(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三)评选期内获得各类创新创意、学术论文、专业技能、创业比赛奖励或荣誉称号,以及创业企业效益突出的优先。

四、注意事项

各学院组织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格(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科,电子版(附件3)同步发送至邮箱2763776917@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是激发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创业能力提高,培养学生创造思维,不断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本次活动对活跃校园创新创业创造氛围有着重要意义,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积极申报,引领校园创新创业创造新风。

(三)精心组织。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范程序,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及时、规范报送。

联系人:张劲龙  电话:22862539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下载
附件2: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下载
附件3:福建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