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1年4月7日   点击人次: 1517   

医大学工〔2021〕18号


关于开展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面向 2021 届困难毕业生开展就业精准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帮扶、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饱含人文关怀,完善帮扶机制,提高指导服务水平,为学生办实事,力促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当年度全部落实就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

二、工作举措

(一)构建精准帮扶体系。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困难毕业生摸底调查工作,精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助学对象毕业生等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就业意愿和择业状态,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信息台账》(附件2),填写《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卡》。将辅导员、专任教师、行政人员等全员纳入困难毕业生帮扶队伍,实行“一生一策”专人帮扶,开展“四个一”就业帮扶工作,即进行一次咨询、修改一次简历、撰写一封推荐信、精准推荐一个岗位。落实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工作制度,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指定“专属职业指导师”,打造个性化、精准化帮扶方案,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二)开展扶志赋能行动。加强思想引导,通过政策宣讲、专栏推文等方式广泛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强化正向激励,选树就业典型,交流就业心得,优先推荐有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参与大学生征兵、“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西部专招等基层项目,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考研复试辅导工作,面向困难毕业生全覆盖,塑造就业创业积极心态,切实提升就业创业竞争力。

(三)开展送岗送策活动。注重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通知困难毕业生关注“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微信和校就业信息网,获取就业岗位、个人辅导、在线答疑等服务,确保岗位、政策、服务精准送达。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组织毕业生参加“助力振兴”—福建省高校2021届毕业生春季专项网络招聘活动,举办精准帮扶招聘会,每周组织“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的就业直通车专业招聘会。鼓励学院开展“百校走千企”、“百家优质用人单位宣传推介会”系列活动,采用现场走访推介、云端直聘等的方式,优先为困难毕业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面向困难毕业生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毕业生报名学校的科研助理岗位和短期灵活就业岗位。

(四)强化帮扶监测预警。规范管理帮扶进度,将帮扶学生名册上墙挂牌督战,帮扶举措入册做好记录,每周统计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率,及时反馈帮扶成效。充分利用全国毕业生就业监测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就业统计工作,精准掌握每名贫困生具体情况,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杜绝就业造假行为,执行“每日登记”、“每周一上报”(信息表见附件3)、“每月一反馈”工作制度。

(五)夯实绿色通道保障。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快速审批,做到“马上办、专门办、邮寄办”,确保毕业生不因为手续和材料问题延误求职入职。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金,对突发的意外事故、灾害、重大疾病等临时致贫学生,实行一事一议,必要时予以重点支持。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做好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青年学生的关怀、学生长远发展以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部署,认真实施,狠抓落实,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以推进。

保障实效。各项扶持措施的制定、实施都要从困难群体毕业生的特点、利益和面临的困境出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尊重学生意愿,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为他们提供完善、切实可行的援助。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续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落实就业帮扶信息反馈机制,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确保困难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典型事例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将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纸质版于8月31日前报送招生与就业备案电子档发至2763776917@qq.com。联系人:张劲龙,联系电话:0591-22862539。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