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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30人公告

2021年7月16日   点击人次:238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历经66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培养专业分布于8个学科,硕士培养专业分布于23个学科。医院属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含15个专业基地),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护理岗位30人,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或全国普通话二级乙等;

(九)考生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25岁及以下指1995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0岁及以下指1990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0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5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后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913549696@qq.com

(1)资格审查表扫描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扫描;

(2)考察表扫描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考察材料。

(3)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专、本科等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8)《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7)电子版。

3.注意事项:

⑴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⑵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⑶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目录(见附件6)。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

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电子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