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提示:收取培训费、贷款培训,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体检、服装、押金等费用、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都属违法行为,请求职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类似情况,请立即举报。
2026年10月1日 点击人次:38
一、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人,详见《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年龄、资格证等期限计算截至2026年10月10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6年10月15日。
(九)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体检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体检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二)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同意认定后,可以相近专业报考。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三)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计算截至2026年10月10日(以“年龄限38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资格考试的,成绩达到通过分数但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需提交本人当年考试成绩单和当年考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材料进行报名。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承诺在聘用后连续2个考试周期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等佐证材料,以证明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请参照《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热点问答》(附件3)中第17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毕业后参加对应专业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
(六)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haizhu.gov.cn,下同)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同)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卫生专业技术系列岗位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广州市海珠区政府网(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至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区卫生健康局708室)申请查分。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具体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因应聘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的,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分数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公示期结束后,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录聘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相关咨询电话
以上咨询电话的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026年10月1日